17世纪荷兰美术

        作者:核实中..2009-08-23 16:19:06 来源:网络

          1609年的尼德兰革命,终于以荷兰独立、建立起荷兰共和国而胜利结束,这是欧洲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也是欧洲最富强最先进的国家。
          新兴的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社会较封建专制社会有更多的民主和自由,这使美术摆脱了宗教和宫廷的束缚,更加广泛地面向世俗生活。资产者和市民阶层为了给自己树碑立传,装饰厅堂居所,美化生活环境和附庸风雅,大量订购油画,荷兰绘画得到空前繁荣,著名的“荷兰小画派”应运而生。
          在人的地位和价值得到肯定的进步社会制度下,画家们可以大胆地摒弃过去千百年来禁锢人和艺术的宗教,把人的现实生活作为自己从事艺术创作的蓝本。画家所感兴趣的是普通市民们的日常生活现象和优美多姿的大自然风光。无论是资产者的自尊自信容貌,还是街头乞丐、江湖卖艺人和乡村医生;无论是豪华优雅的客厅、卧室还是破旧茅舍;无论是村中小道还是珍禽野味;无论是高贵器皿还是野花水果,甚至下等生活琐事,这些过去不登大雅之堂的内容,现在都被荷兰的画家搬上了画布,为了迎合社会的多元审美需要,艺术的题材扩大了,表现形式多样了,独立的风景画、静物画和动物画,个体和群体的肖像画,富有浓郁生活气息的风俗画,都深受广大市民们欢迎。因此出现了专事某一种题材的画家,诸如肖像画家哈尔斯、伦勃朗,风俗画家维米尔,静物画家赫达,风景画家霍贝玛等等。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一切都是商品走进市场,这种商品价值观也走进美术领域,美术品作为商品进入市场。画家过去是依附宗教和贵族订件,而今要依附于市场的消费者,他们的创作从内容到形式必须迎合买画人的审美需要,这就决定了荷兰绘画的内容和形式。
          与哈尔斯、伦勃朗和维米尔同时代的画家们都被习惯地称作“荷兰小画派”。这是一个很有趣的名称,它准确地概括了17世纪荷兰美术的与众不同之处,即荷兰画派包括着许多支派。每一个城市都各有各的画派,一个城市之内也画派林立,各具特点。当然,在这块不大的土地上,尤其是在许多画家常常迁移的情况下,要想更多地保持着自己的独特性也是不可能的 ,尽管他们努力地想做到这点。当时活跃在哈勒姆的有奥斯塔德和雷斯达尔;活跃在代尔夫特的有彼得·德·霍赫;活跃在大学城莱登的有盖纳·杜;活跃在保守势力中心乌德勒支的有盖勒·洪特胡斯;活跃在荷兰最大的商业和艺术中心阿姆斯特丹的有赫斯特·卡尔夫、波特尔等等。他们几乎都是多产艺术家,创作了大量的风俗画、风景画和静物画。据说到目前为止,还有五万多幅荷兰绘画分藏在世界各国的美术馆和私人收藏家手里。
          “荷兰小画派”的画家们是以题材的多样性来打动观者的。在他们的笔下常常出现的是谨小慎微的小市民,养尊处优的贵妇人,美丽多情的少女,放荡不羁的青年和勤劳憨厚的仆人以及流浪汉和醉鬼等。这些作品大都受到了荷兰市民阶层的欢迎。风俗画家的代表人物有彼 得·德·霍赫(1629-1684年)、赫里特·道(1613-1675年)、赫里特·特尔·博希(1617-1681年)和彼得·萨莱达姆(1597-1665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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