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互通”露曙光 台北故宫真品有望“回访”大陆

        作者: 2013-02-01 11:12:26 来源:南京日报

        南京博物院的“宝贝”今年将在台北故宫博物院展出,而台北故宫回访南京的只有“数字文物”。上周两院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两岸文物为何只能“单向交流”引发关注。

          1月30日,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杨毅表示,大陆支持、鼓励两岸文博机构加强双向交流,两岸可以在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双方都能接受的安排。这一表态,让外界看到了两岸“文物互通”的曙光:或许在不远的将来,在南京也能一睹翠玉白菜、毛公鼎等台北故宫镇院之宝的真容。

          台北故宫只能在宁展出“数字文物”

          2009年10月,北京故宫博物院37件文物亮相台北故宫的“雍正大展”,两岸文物交流的“破冰之旅”由此开启。

          近年来,两岸文博机构的交流合作日益密切,但在文物借展方面却仅限于“单向交流”:大陆文物可以赴台展出,台湾文物则无法“回访”大陆。

          1月25日,台北故宫与南京博物院在宁达成8项合作共识,南博文物今年起将陆续赴台展出,但台北故宫能来宁展出的,只有该院的“数字文物”。

          在南京媒体见面会上,针对外界关注的台湾文物何时能赴大陆展览的问题,台北故宫博物院院长冯明珠表示:“由于种种原因,台湾文物来大陆展出暂时仍然无法实现,但各方都在积极努力,我期待能早日实现两岸文物互通的破冰之旅。”

          “司法免押扣”条款阻碍台湾文物来内地

          据冯明珠介绍,目前台北故宫文物外展的主要障碍是台湾的“司法免押扣”法案。

          该条款规定,具有争议的文物外展时,文物借入方要保证借展文物不会受到司法追诉或扣押,以确保文物“有借有还”。此外,台湾文物只能借入到通过“司法免押扣”法案的国家和地区,而大陆目前并未有相关立法。

          “关于借展文物的所有权问题,我国现行的文物进出境法规有明确规定,绝不会出现台湾方面担心的文物有去无回的情况。”一位文博专家介绍,《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除经海关和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批准外,临时进境文物在境内滞留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文物互通”露曙光,南博将深化与台北故宫合作

          过去几年,国家文物局为促成两岸间的文物交流,曾发表声明称“回大陆展览的文物不涉及所有权和保管地点的问题”。北京故宫博物院也曾公开表示,如果台北故宫可以借展,北京故宫可以拿出价值相等甚至更高的文物送至台北故宫作“抵押”。专家表示,国台办这次表态,为推动两岸文物双向交流释放出一个积极信号,“如果台湾方面也能做出积极的回应,实现两岸文物互通或许将不再遥远。”

          目前,南博与台北故宫建立了长期交流合作关系,双方初步商定了未来5年南博文物赴台北故宫展出的“借宝计划”。南博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两岸能够实现文物互通,双方也将积极促成台北故宫文物来宁以独立或合璧的形式展出,届时,南京市民不用远赴台湾,在家门口也能欣赏到翠玉白菜、毛公鼎等台北故宫的镇院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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